新郎起诉新娘“不让碰”,法院判女方返还18万彩礼

发布于:2025-08-11 阅读:0
河北一对青年男女举行婚礼后同居11个月无夫妻之实,男方起诉女方返还财物。法院考虑实际情况,判决女方返还18万元彩礼,嫁妆可带回。此判决引发关注,也提醒人们结婚要注重感情基础。
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。新郎贺某2000年出生,新娘郭某2002年出生。两人经人介绍于2021年5月订婚。

彩礼纠纷

按当地习俗,贺家给了20.4万元彩礼,郭家返还2600元。此外,贺某还为郭某买了价值21400元的“三金”,以及电脑、手机等花费1.5万元。

2024年3月,两人举行婚礼仪式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。婚后,问题逐渐浮现。郭某总是以各种理由外出,回家也是分床居住。贺某要求性生活,郭某就是不让碰。这样的生活持续了11个月。

2025年2月,贺某无法忍受,选择分居。同年5月,他将郭某起诉到河北魏县人民法院,请求判决女方返还相关财物共计25.5万元。

无性婚姻

法院审理查明,双方虽举行了典礼仪式,但并无夫妻之实。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对于婚约财产纠纷,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、民间习俗、是否同居、同居时间、是否结婚、过错责任等因素。

在本案中,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无夫妻之实这一重大情形,女方应当承担较多的返还义务。最终,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8万元,女方在男方家的嫁妆准予带回。

这一判决结果公布后,引发社会广泛讨论。有网友支持法院判决,认为婚姻需以感情为基础,无实质关系的“婚姻”不应成为获取财物的工具,法院判决维护了公序良俗。也有网友认为,婚姻中的性行为应该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,女方有拒绝的权利,但因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,在彩礼返还上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
此案件也揭示了一些重要问题。一方面,结婚前一定要有感情基础,不能被农村习俗绑架,彩礼该给多少,两人应商量好。另一方面,领证才是真正的结婚,办酒席只是形式。

法院判决

如果遇到类似“婚内冷暴力”情况,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总之,婚姻不是儿戏,双方都应认真对待,尊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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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彩礼纠纷 无性婚姻 法院判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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